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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

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設計、執行及內部稽核,乃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及相關法令辦理。
 
內部稽核之目的
本公司設置內部稽核,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管理階層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缺失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報導具可靠性、及時性、透明性及符合相關法令規章之遵循,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促進本公司之健全經營。
 
內部稽核組織及人員配置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設置在組織架構中的稽核室,並隸屬於董事會,稽核主管任免係經董事會同意,並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規定,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其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已揭露於本公司官網之公司治理專區中。稽核主管及其代理人之姓名、年齡、學歷、經歷、服務年資及所受訓練等資料依規定格式,於每年一月底前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主管機關備查。
 
內部稽核實際運作情形
(一)、內部稽核工作執行情形

  1. 稽核室每年依風險評估結果擬訂次年度稽核計畫,其中並包含「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13條應列為年度稽核計畫的項目。
  2. 稽核室按月就計畫之稽核項目查核各作業執行情形,並提出稽核報告,轉呈各獨立董事查閱。
  3. 稽核室於每季董事會,就內部稽核業務內容列席報告稽核情形。
  4. 稽核室督促每年至少辦理一次自行評估作業,由各單位填寫自行評估表,並由稽核室覆核,再呈給董事長核閱。並依自行評估作業結果,作為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主要依據。

(二)、內部稽核定期網際網路資訊系統申報情形

  1. 每年一月底,申報當年度內部稽核人員基本資料及上年度進修情形。
  2. 每年二月底,申報上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3. 每年三月底,申報上年度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4. 每年五月底,申報上年度內控缺失及異常的改善情形。 
  5. 每年十二月底,申報次一年度的稽核計畫。

 

內部稽核與獨立董事之溝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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