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
推動項目 | 執行情形(註1) | 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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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 否 | 摘要說明 | |||||||||||||||||||||||||||||||||||
1.公司是否建立推動永續發展之治理架構,且設置推動永續發展專(兼)職單位,並由董事會授權高階管理階層處理,及董事會督導情形? | V |
本公司為健全永續發展責任之管理,目前由總經理室負責推動永續發展,展開成立ESG永續發展推動小組,負責永續發展政策、制度或相關管理方針的推動計畫,再依執行結果整理書面資料呈報管理階層。 另,依據「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公開發行公司應建立財務及非財務資訊之管理相關內部控制制度,而永續報告書屬非財務資訊,仍需依循內部控制制度進行管理;故自民國113年起,ESG報告書需經報董事會討論案通過,表示本公司管理階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確保永續報告書之品質。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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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是否依重大性原則,進行與公司營運相關之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之風險評估,並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 | V |
為實踐對利害關係人的承諾,並尊重與維護其應有之利益,本公司ESG團隊和內部部門代表共同召開會議鑒別考量之範圍與邊界,並綜合平時溝通管道中之關注議題加諸考量其對公司營運的衝擊程度後,最後依高關切且高衝擊歸納成重大考量面,成爲首要溝通的實質性議題。 依據評估後之風險,訂定相關風險管理政策或策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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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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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環境議題 1.公司是否依其產業特性建立合適之環境管理制度? |
V |
本公司依據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架構,建立環境管理制度,以具體落實各項環境管理要求,並於民國112年通過ISO14001環境管理系統驗證並取得證書,驗證效期自民國111年12月20日至113年12月19日。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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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是否致力於提升能源使用效率及使用對環境負荷衝擊低之再生物料? |
V |
本公司積極推動各項能源減量措施,選用高能源效率及節能設計之設備,訂定環境管理目標及對策,致力減少能源與水資源之使用,降低企業及產品能源消耗,並採取適當的程序及措施來預防或減輕對環境可能之衝擊。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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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是否評估氣候變遷對企業現在及未來的潛在風險與機會,並採取氣候相關議題之因應措施? | V |
隨著世界各國紛紛強化減碳目標與政策,提出2050 年達到淨零排放(Net Zero Emission),增加企業營運壓力與客戶對供應鏈之永續經營要求。 本公司為響應全球氣候變遷下的低碳轉型趨勢,已陸續規畫相關投資,降低碳排放量,藉以降低後續碳稅及能源成本高漲的風險。 本公司面對氣候變遷所造成的衝擊,能源及環保成本逐漸提高,公司內部透過各項專案執行來因應環境衝擊。對於氣候變遷相關議題,進行之評估及執行方式如下:
詳細資訊請參閱本公司編製之永續報告書。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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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是否統計過去兩年溫室氣體排放量、用水量及廢棄物總重量,並制定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減少用水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 | V |
1.本公司近兩年盤查溫室氣體排放量如下:
註:本公司於2024年第一季委託外部輔導單位進行碳盤查專案輔導,將符合定義之排放項目如:冷氣冷媒、乙炔、除鏽劑、天然氣及甲烷等,納入範疇一計算,故2023年數據較前兩年為高。 2.近兩年水資源管理用水數據如下:
3.近兩年廢棄物管理數據如下:
4.本公司關於節能減碳、溫室氣體減量、用水量減少或其他廢棄物管理之政策如下: (1)能資源耗用與減量溫室氣體排放: (2)水資源管理: (3)廢棄物管理: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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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社會議題 1.公司是否依照相關法規及國際人權公約,制定相關之管理政策與程序? |
V |
本公司認同並自願遵循「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聯合國全球盟約」、「聯合國企業與人權指導原則」、「聯合國國際勞動組織」等國際公認之人權標準。 本公司每年定期透過關注社會重大議題、數據監控、問卷調查等方式,檢視自身營運、價值鏈、新商業活動(如併購、合資)與其他相關活動,以辨識、評估其中面臨風險之群體及潛在人權風險,根據潛在風險擬定人權議題控制計畫,並持續監督、改善計畫執行成果。 本公司為保障勞工人權,確信每位員工應受到公正的人道對待與尊重,於人事管理辦法第十一章訂定性騷擾防治措施申訴及懲戒,以維護員工權益。且每年對新任受僱人由人事單位於職前訓練予以人權保障教育宣導,民國112年度對新任受僱人計42人次共進行336小時教育宣導,課程內容包含反歧視、反懲戒、強迫勞動、結社自由及宗教信仰說明等。 本公司人權管理政策及具體方案摘要如下: 人權管理政策具體方案提供安全與健康的工作環境請參閱本年報第103頁。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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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是否訂定及實施合理員工福利措施(包括薪酬、休假及其他福利等),並將經營績效或成果適當反映於員工薪酬? |
V |
員工薪酬: 員工福利措施: 職場多元化與平等: 經營績效反映於員工薪酬: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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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公司是否提供員工安全與健康之工作環境,並對員工定期實施安全與健康教育? |
V |
本公司為維護工作場所安全衛生,作業現場貼有工作應注意事項之警告標示,並定期對於員工實施相關連性教育訓練;為提供安全工作環境的基礎,故本公司於作業場所積極推行環境5S活動,維持作業場所整潔與設備安全防護措施,對於員工健康安全也持續給予相關照護措施及管理,並每年定期辦理員工健康檢查。 本公司持續運行ISO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於民國111年12月通過ISO 45001職業安全衛生管理系統第三年驗證並取得證書,證書效期自民國112年2月21日至116年1月10日。 本年度本公司員工職災之件數為3件,職災類型包含「被切、割、擦傷」2件與「跌倒」1件,職災人數占總員工人數比0.96%,針對職災部門進行作業安全教育訓練。 本公司定期實施安全、健康和衛生工作條件的危害鑑別與風險評估,並針對風險等級較高的項目,提出管制措施或緊急應變措施。而針對危險性作業,如沖壓機台設備操作,皆有制訂安全作業流程標準,部門亦有落實作業流程與危害預防相關教育訓練。 針對員工工作場域人身安全與工作環境保護措施部分,本公司廠區內危險機具皆有設置緊急停止鈕和基本安全防護,並落實上鎖掛牌管制措施;高壓電箱確實上鎖;危險機具防護具佩戴提醒標示完整(如:噪音作業區入口處皆有標示);現場有提供防護衣、護目鏡、耳塞、耳罩及手套等適當防護具,並監督同仁確實使用。 本公司為有效預防火災災害發生,各廠區依消防法實施消防防護措施(如:消防防護計畫、消防自衛編組、各式檢點表等),設置適宜之消防安全設備或器具,如滅火器、消防幫補、消防緊急應變燈等,於每年11月底前完成消防安全設備檢修申報,並配合消防隊進行年度廠區消防安檢,定期保養與維持各式消防安全設備效能。為落實災害發生時之人員應變與疏散,本公司各廠區已建立緊急事故處理與應變作業程序,並辦理每年2次之消防與緊急應變教育訓練與演練。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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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司是否為員工建立有效之職涯能力發展培訓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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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對各級主管與同仁皆規劃完整的職能訓練,包含新人訓練、通識訓練、專業進階訓練、主管訓練等,協助同仁透過多元學習方式持續學習成長。民國112年度職涯訓練共計2,775人次完成,總時數為5,281小時。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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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針對產品與服務之顧客健康與安全、客戶隱私、行銷及標示等議題,公司是否遵循相關法規及國際準則,並制定相關保護消費者或客戶權益政策及申訴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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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原物料設置供應商的篩選標準機制,供應商簽署品質協議書,並且持續追蹤更新SDS、RoHS及EMRT,皆需符合相關要求規範,以落實商品安全之承諾。 與客戶之間的信任一直是本公司的核心價值之一。因此,本公司訂有客戶資料保密管理制度與政策,並設有客戶資料保密專案小組,管理及保護客戶相關機密資訊隱私,透過個資內部稽核、外部驗證、危機預防及教育訓練,堅持給予最高規格的保護,為客戶的機密資訊把關。 本公司的服務態度一律秉持積極配合客戶ISO、IATF及RBA查核並執行,亦能在指定日程內處理客戶申訴案件,做好維護客戶權益工作。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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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司是否訂定供應商管理政策,要求供應商在環保、職業安全衛生或勞動人權等議題遵循相關規範,及其實施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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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秉持「供應商管理要點」,建立供應商保護環境、人權、安全、健康且永續性發展之篩選條件,及對供應商在環安衛風險、禁用童工、勞工管理、無危害勞工基本權利、道德準則,及誠信經營等面向的要求及期待。本公司成立供應商輔導專案,透過選商、稽核輔導、績效評估、訓練與供應商論壇,以合作為基礎,將永續的要求貫徹於供應鏈日常管理之中,本公司規範合作供應商需符合下列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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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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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公司是否參考國際通用之報告書編製準則或指引,編製永續報告書等揭露公司非財務資訊之報告書?前揭報告書是否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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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編撰永續報告書,內容架構係依據全球永續性報告協會發布的GRI準則,並參考SASB準則揭露相關指標及ESG資訊。 本公司已於民國112年編製民國111年度永續報告書,並公開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及本公司網站。本公司未來將考量將前揭報告書取得第三方驗證單位之確信或保證意見。 |
符合「上市上櫃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並無差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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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如依據「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定有本身之永續發展守則者,請敘明其運作與所定守則之差異情形: 本公司定有「企業社會責任實務守則」,履行企業社會責任,應注意利害關係人之權益,在追求永續經營與獲利之同時,重視環境、社會與公司治理之因素,並將其納入公司管理方針與營運活動;有關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策略及執行情形,詳參閱本年報(五)公司治理報告之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第44~60頁)或本公司編製之永續報告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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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有助於瞭解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之重要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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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重大性原則係指有關環境、社會及公司治理議題對公司投資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產生重大影響者。